重要通知
灵活就业人员请及时缴费
广大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
目前已是2024年1月份,2024年的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已经能够正常缴纳,不正常缴费的,将影响报销待遇。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时缴费!
按照山东省政府文件规定,从2024年起,灵活就业人员以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7%缴纳职工医保费,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一、说明
1、目前执行的缴费基数仍是4242元;
2、灵活就业人员的报销待遇中,新增了生育医疗费待遇;
3、灵活就业的缴费险种中,不包括生育险,仅额外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缴费方式
手机: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税务局
现场:税务大厅自助机
来源:滕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