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那么消费者究竟有哪些权利,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呢?就此记者采访了山东荆河律师事务所宋丙伍律师。
宋丙伍律师表示,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5)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6)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7)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8)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9)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在遇到侵权行为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宋丙伍律师提醒大家,在购物时要选择正规平台并索要发票,要妥善保存交易记录、协商记录等重要信息。如果遇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廖晗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