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融媒讯 “跑分就是用银行卡帮着电信网络诈骗或网络赌博收钱,然后去atm机取款,再把钱存到指定的卡上,从中赚取佣金……”近日,赵某面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审讯时说。赵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
近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在梳理电信诈骗案件线索时,发现赵某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民警经过多方侦查找到赵某的踪迹,后在潍坊警方的协助下将他抓获。经查,2023年7月,赵某在我市用银行卡分两次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取、存款1万余元。
“2023年6月,通过网上聊天我认识了姜某,他让我来滕州干跑分业务,他承诺包吃住,一天给我300元。跑分的时候,我把姜某给的银行卡里的钱取出来,再存到指定的账户内,然后把取、存款的内容录成视频发给姜某。我先后取了2次款,存了1次,姜某应该给我900块钱,后来只给了我600元。”赵某交代案情时说。赵某也因跑分非法获利600元触犯了刑法。
据了解,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产业链中,“跑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不法分子利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代收款,然后再转到指定账户,其实质就是“洗钱”。由于“跑分”隐蔽性和迷惑性强,操作简单,由此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参与其中。
对此,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跑分”洗钱害人害己,市民生活中要警惕“跑分”陷阱,切莫因贪小便宜铤而走险,成为帮助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人”。(闫沛 刘阳河 马洪斌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