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7月7日,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对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级普查机构认真落实会议精神,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动普查组织实施。
各级普查机构已完成组建。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后,各地区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普查机构组建,落实普查责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纵横联动、运转顺畅的普查组织实施体系。
加快落实普查保障。印发相关文件指导推动各地做好普查经费保障有关工作,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各级普查经费保障陆续落实。积极推进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建设,为普查顺利开展打下扎实基础。
科学制定普查方案。紧紧围绕本次普查目标任务,通过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检验,研究制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近日已印发各地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施行。
启动单位清查工作。根据普查工作安排,组织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与培训、部门行政资料共享和清查底册编制等工作,8月至10月全面开展“地毯式”入户清查。(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