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婷婷 报道
滕州融媒讯 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枣庄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聚焦法律援助标准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便民化水平,逐步构建具有滕州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化运行体系,全面促进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聚焦服务内涵,发挥“上善法援”品牌影响力,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党员律师示范岗,并以组建“上善法援”社会志愿者服务团队、培树“上善法援”党支部品牌等为载体,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义务劳动、慈善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为品牌建设赋予丰富内涵。聚焦民生所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在全市建立市、镇街、村居三级纵向网络体系,21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挂牌,119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运行,并逐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职责,进一步深化工、青、妇、老、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目前“三横三纵”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该中心利用市法律援助中心、30个法律援助站、18家律师事务所、1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实行“全域受理、初审放权、就近承办、归口管理”工作模式,简化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流程,缩短工作时限,方便受援当事人。推出经济困难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便民措施,个性化创新服务方式,编制《滕州市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化事务操作指南》《指导案例汇编》,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申请、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环节进行规范,对案件质量的评查、服务监督考核作出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