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融媒讯 为规范我市电动车行业健康发展,引导经营者销售、消费者购买合格的电动车,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电动车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消费时应注意细节。
电动车由于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成本较低等诸多优点,成为人民群众出行的首选,随着电动车的普及,由此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电动车消费时需要注意什么,成为很多市民关心的话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被骗。
针对经营者,主要注意几点。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00%索取留存进货票据,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ccc标识,查验车辆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与车辆铭牌信息的一致性。不得销售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与车辆铭牌信息不一致的车辆。不得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不得销售无ccc标志的车辆,不得伪造或者冒用ccc标志。
需要经营者特别注意的是,拒绝实施不合规行为。例如,拼装电动车;改装电动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改装电动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在电动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特别是,不得夸大电池续航里程、应消费者要求随意改拼装等虚假宣传和欺骗性销售诱导。
针对消费者,购买电动车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电动车经营者进行购买。索取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说明书等。查看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上车辆型号、整备质量、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等信息与车辆铭牌上的信息是否一致,查看是否有整车ccc标志。市民可以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真伪。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人们,经市场监督检查、消费者投诉举报或者相关部门通报,核实经营者存在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无ccc标志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ccc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闫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