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枣庄市2023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两项政策均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又还没申报的参保单位,请务必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一、申领条件
(一)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4.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出清名单;
(二)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二、返还标准
(一)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对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足失业保险费后,同样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二)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按企业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申请方式
(一)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稳岗返还资金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提报申请材料,仅需登录社保经办服务系统对企业对公账户、返还金额等信息进行确认,人社部门对完成确认的参保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1.网上确认。参保单位登录枣庄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http://zzhrss.zaozhuang.gov.cn/wsbsdt/)核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确认表》信息后,进行确认。
2. 窗口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各参保单位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主申请稳岗返还资金。
(二)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
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由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
1.网上申请。参保单位可登录枣庄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http://zzhrss.zaozhuang.gov.cn/wsbsdt/)网上办理。
2. 窗口现场申请。办理材料:(1)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2)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属于登记失业的 16-24 岁青年可免提供)。
四、咨询电话
市本级:0632-3228923
滕州市:0632-5512476
薛城区:0632-7602884
山亭区:0632-8818618
市中区:0632-5362832
峄城区:0632-7507725
台儿庄区:0632-6639960
来源:工伤与失业保险科